5月底前,各地交警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将对路面非法改装、不按规定使用放大号牌货车进行教育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恢复;6月1日开始,发现逾期未恢复原状的非法改装车辆和未按规定喷涂(粘贴)放大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对于货车非法改装的,将强制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
对于营运货车两次以上(含)非法加装栏板的,将固定证据并强制拆除加装栏板,恢复原状后将证据材料书面移交属地的运管部门进行处罚,并及时跟踪汇总处理情况;
对于有通行证的车辆,处罚的同时将收缴车辆通行证,并列入黑名单;
对路面发现栏板货车存在悬挂使用挂车号牌的,将严格进行车辆及登记信息核查,如系统注册登记为平板挂车的,还将进一步确认有无车辆“克隆”、悬挂其他车辆号牌或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查获时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含车辆放大号牌规定)的,适用强制措施的(含1条以上超过15日违法未处理电子警察的),将依法扣车或扣证。
此外,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货运车辆,发现非法改装的,将按照上述规定处理,并对货车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管理。
(编辑:马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