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汽车的网站和汽车销售商均宣传称汽车价格最低,否则会退回差价并赔偿,但消费者王先生却在团购汽车后遇到再降价,为此王先生将“团车网”和汽车销售商元丰正通公司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二被告支付购车差价补偿金2000元,并赔偿误工费3000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日前海淀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消费者王先生诉称,2015年7月5日,其在“团车网”官网报名参加雪铁龙世嘉小轿车团购活动,同年7月11日,在“团车网”的组织下,王先生参加了在元丰正通公司经营地举办的团购会。
会上,“团车网”和元丰正通公司公布世嘉小轿车现金优惠3.1万元,并承诺世嘉团购价格为北京最低,如一个月内有其他雪铁龙经销商低于此次价格销售,则在对方价格基础上再赔偿500至1000元。当日,出于对网站的信任,王先生支付给经销商2000元定金,订购了白色雪铁龙世嘉小轿车一辆。
然而,8月1日,“团车网”和元丰正通公司继续举办团购活动,雪铁龙世嘉全系现金优惠3.2万元,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同等配置轿车差价1000元。王先生认为,“团车网”和元丰正通公司严重违背了当初的承诺,辜负了其对车辆团购的信任并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故此诉至法院,向对方索赔损失5000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