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
意见明确六大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方向,包括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
其中就能源价格,意见明确,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快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意见还表示,在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之前,要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标杆电价体系,使电力价格更好反映市场需求和成本变化。另外,全面实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推行供热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
而在交通领域,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以及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同时实行有利于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的停车收费政策。
2017年竞争领域价格基本放开
意见明确了价格改革时间表。
就价格机制改革而言,意见提出,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意见还要求,中央和地方在加快推进价格改革的基础上,于2016年以前制定发布新的政府定价目录,将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目录内的定价项目要逐项明确定价内容和定价部门,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政府定价纳入权力和责任清单。
另外,就公众最关注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面,意见提出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发改委正研究细化反垄断执法程序
意见还明确对具有区域特征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已具备竞争条件的,尽快放开价格管理;仍需要实行价格管理的,探索将定价权限下放到地方,提高价格调整灵活性,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特别是,要加快制定完善适应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价格政策,能够下放到区内自主实施的尽快下放,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不过,意见同时强调,要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惩处各类违法实行优惠政策行为,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价格监管规则,大力推进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加快建立竞争政策与产业、投资等政策的协调机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意见指出,要强化反垄断执法,对涉嫌垄断行为及时启动反垄断调查。据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昨日上午透露,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细化反垄断执法程序,抓紧起草汽车领域反垄断指南等文件,推动反垄断工作向精细化、规范化、统一化发展。
(编辑:马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