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低品油退市难”等问题,发改委等11个部委25日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格按时限停售低标准油品,规范成品油流通管理,加强炼厂质量升级和生产监管。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要加紧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油品质量抽查不合格的成品油生产和销售企业。下一步,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机制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适时督查。
《通知》明确,炼油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时限要求,实施成品油质量升级改造,并且必须依据国家现行质量标准组织成品油生产,未取得工业产品许可证、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成品油产品不得出厂,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将会同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等单位继续深入开展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
(编辑:马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