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回去顺路,高速给我开车练一下呗”“来嘛!我给你看到。”……1月13日,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四支队三大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及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1月17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四支队三大队获悉,根据法律规定,高速上练车的表妹将面临罚款1000元,拘留15天以内的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而让表妹在高速上练车的表哥,明知他人未取得驾驶证还把机动车交给他人驾驶,同样将面临罚款1000元的相应处罚。
据民警介绍,当日20时50分许,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四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潘晓清副正带领民警在五通桥收费站开展夜查,在检查一辆北京现代牌小车时,该车驾驶员李某称未带证件,经公安网查实,李某未取得相关驾驶证信息,而坐副驾驶的表哥何某反而有驾驶证。后经民警进一步询问,原来李某承认正在参加过驾驶技术培训,但是还未取得驾驶证,兄妹二人在从犍为去乐山的高速路上竟然将高速路当成教练场,打算“练练手”。
民警告诉兄妹两人,法律明确规定,教练车在学习培训期间不能上高速,而且只能在规定的路线行驶,更别说在高速路上用私家车练车,这是极其不安全、拿生命当儿戏的行为。
记者了解到,根据法律规定,表妹将面临罚款1000元,拘留15天以内的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而表哥明知他人未取得驾驶证还把机动车交给他人驾驶,同样将面临罚款1000元的相应处罚。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春运即将启动,大量人员将返乡回家,高速公路也承担着巨大的交通流量压力,车流量在逐步上升,四川高速交警提醒大家务必尊法守规,平安出行,安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