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的一份专题报告显示,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审结案件量为449.1万余件,排名前三的事故诱因是无证驾驶26.86%、酒后驾驶18.1%、开车玩手机10.56%。
报告显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连续多年呈持续增长趋势,结案率小幅波动。江苏、浙江、河南三省结案量最大,分别为52.69万余件、42.23万件、32.17万件,占全国法院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案件的11.73%、9.4%、7.16%。位居全国案件量第一位的江苏省的案件数量较之西藏自治区的案件数量,高达五百倍之多。
报告还显示,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发生在乡镇道路的比重最高,占比89.01%。国道类的318国道、210国道、108国道、107国道、207国道,以及高速公路类的沪渝高速、京港澳高速、京昆高速、京哈高速、京沪高速均属于事故高发地带。
此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近年来上诉率整体上升,上诉事由集中在“认定事实错误”方面,占比92.27%。其中对判决责任主体有异议而上诉的占比为21.2%,对鉴定意见不服的占比8.1%,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占比8%,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占比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