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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滨湖建发集团“共有产权商品房”申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5  来源:21世纪消费报道网  浏览次数:15679
 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入落实滨湖区提振住房消费、强化人才安居保障、增进民生福祉等工作部署,让在滨湖区就业创业人才能够更轻松、安心的实现安家置业,滨湖建发集团特推出“共有产权商品房”安居新模式。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滨湖建发“共有产权商品房”





申购滨湖建发集团下属指定项目“共有产权商品房”,由滨湖建发集团指定主体(以下简称“共有公司”)与购房人(以下简称“共有人”)共同购买、持有该商品房产权。相关要求如下:


出资比例


 共有人产权份额不低于50%,其余部分为共有公司产权份额,即共有人需以不低于整套住房购房款50%进行出资。同时,共有人持有比例部分可办理按揭或全款,也可按相关规定使用房票、“人才房票”进行支付。

共有期限


 共有人需自出卖方交付该共有产权商品房之日起10年内(含10年),将“共有产权商品房”一次性完整回购。在共有期限内,共有人通过向共有公司承租份额方式享有整套住房的业主使用权,并承担整套住房的业主义务。

回购方式


 在回购时,共有人从①按该房屋网签合同价格回购②按回购时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房屋的评估价格回购,两种方案中自主选择一种,作为产权商品房的最终共有人回购时的回购价格方案。

费用承担


 交易费用:交易产生的税费及维修基金等费用,共有人和共有公司按各自持有产权比例承担。

 使用费用:交付后整套房屋的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相关维修费用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共有人100%承担。

租金缴纳


 共有产权期限内,房屋交付后,共有人需就共有公司持有比例的产权支付租金,直至完成产权回购过户。租金金额按20元/㎡·月计算。

其他事项


1. 共有人需承担商品房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维修和维护责任,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 如共有人要改变商品房原有状态(如装修、改造等),须提前报备共有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

3. 如共有人要将房屋出租,须提前报备共有公司,并确保出租时间不得超过共有人持有的共有产权期限。

4. 共有人除首次办理按揭贷款抵押外,不得将房屋用于其他抵押。

5. 共有人不得设置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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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须知






参与项目

凤鸣江南

地址:滨湖区蠡湖大道与和风路交叉口东南侧(江南大学蠡湖校区东侧)。


面向群体

面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群:

1. 在滨湖区就业创业,正常缴纳本区社保或个税满1个月及以上;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8年;

3. 个人征信良好。


申购名额

100名,满额即止。


有效期

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申购程序





(一)申购人持本人相关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有效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薪资证明、银行流水、个人征信、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明等材料)到凤鸣江南项目营销中心报名,填写《共有产权商品房申请表》。

(二)经滨湖建发集团审核通过的申购人,根据“共有产权商品房”业务需要,提交和签署相关文书。

(三)“共有产权商品房”申购细则及相关约定,请咨询凤鸣江南项目营销中心,热线:0510-89918888。

 


来源:滨湖建发

编辑:海楼

审核:吴静

发布:陆泓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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